在今天(25日)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趙丹丹通報,針對參與城市保障、方艙等工作人員回社區,上海市防控辦進一步規范、明確相應要求。
一是對于定點醫院、方艙醫院工作人員,按要求落實在原閉環管理駐地實施5天集中隔離之后,對曾進入隔離病區工作的人員,轉為5天居家隔離。其間每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期間,隨申碼賦“黃碼”;對未曾進入隔離病區工作的人員,轉為5天居家健康監測,其間第2、第5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二是對于方艙內保安、保潔、后勤保障等“三保”人員,需在原地落實10天集中隔離和健康管理。對已按要求落實10天集中隔離的三保人員,憑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者是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加上上車前抗原檢測陰性證明返回工地、社區或外省市,并加強自我健康監測。
三是對于方艙醫院和隔離用房項目建設工地務工人員,建筑工地7天內無陽性感染者檢出或已完成10天集中隔離的,憑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回工地、社區或外省市。已經撤離至酒店等集中隔離點的務工人員,隔離期滿且符合隔離解除條件的,憑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回工地、社區或外省市。
四是對于其余外出參與社會保障工作返回人員。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堅持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時應加強個人防護,避免參加人群聚焦性活動,如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及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區要根據市防控辦要求,做好政策解釋,督促街鎮加強對基層的工作指導,避免出現居村委會、物業阻攔、拒絕上述有關人員返回的情況。
(總臺記者張倩 魏然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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