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2月17日電,財聯社記者從浙江省人社廳相關人士處獲悉,浙江省人社廳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提出的“大學生如果創業失敗,貸款10萬以下的由政府代償”等就業幫扶政策并非新產物,乃出自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浙政發[2015]21號),目前略有迭代。前述相關人士表示,“浙江省在雙創時代提出‘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由省失業保險基金成立了一個創業擔保基金,如果創業失敗,由擔保基金來代償。但這需要經過程序審核,不是說注冊一個公司就能拿到錢。2015至今擔保基金扶持了一大批的創業者,但沒有賠付多少。”(財聯社記者劉科、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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