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資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未名醫藥(002581.SZ)收到監管函。
深交所發布對未名醫藥、潘愛華、黎元、倪健、涂勇、饒永等監管函:
2021年4月12日,未名醫藥披露《關于總經理辭職的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收到董事長出具的關于同意丁學國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的函,至此,丁學國同時不再擔任公司全資子公司廈門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董事長、經理職務。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意見。4月14日,未名醫藥披露《關于免去公司總經理的公告》稱,經董事長提議,免去丁學國總經理職務。
4月15日,深交所管理部就上述事項向未名醫藥發出關注函,回函內容顯示,丁學國表示并未以任何形式提出辭職;未名醫藥于4月12日披露的《關于總經理辭職的公告》未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3.2.10條的規定提供丁學國的書面辭職報告,獨立董事未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3.2.13條的規定對總經理離職原因進行核查。
未名醫藥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未名醫藥董事長潘愛華、獨立董事黎元、獨立董事倪健、獨立董事涂勇、獨立董事饒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3.1.5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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